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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饶平县老年人优待办法》出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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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1楼
a86261230 发表于 2015-7-27 15: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条 对80至99周岁的农村五保供养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老年优抚对象每人每月发给生活津贴30元,对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给生活津贴(长寿补贴)20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或其代理人)可提前1个月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报县民政局审批同意,可办理手续,发给生活津贴。
看了这条我觉得这补贴够买米的吗。。。。

点评

可不是嘛,只是县下政府那些人的一份工作快餐而已。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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