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客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5648|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饶洋镇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经营时段的公告

[复制链接]

332

主题

5259

帖子

9万

积分

海归

Rank: 20Rank: 20

屋下来自 新丰

分享达人勋章饶客记者勋章在线达人勋章


微信扫一扫,关注饶客网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1楼
乐之铃 发表于 2017-7-20 14: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饶洋镇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经营时段的公告

本帖链接:https://www.raoke.net/95695_1_1.shtml


为规范饶洋镇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方便群众生活,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经统筹规划,在饶洋镇辖区内试行食品摊贩定点定时集中经营,现就我镇首批划定的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经营时间公告如下:

序号

地址

面积

经营品种

经营时段

所属社区

1

饶洋镇饶洋市场(不超出路道0.5米)

120平方米

小吃类

19:00-次日02:00

祠东社区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摊贩实行登记管理。食品摊贩在我镇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向镇政府登记备案,镇政府根据登记信息制作并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登记卡载明食品摊贩经营者姓名、经营者联系方式、经营品种、经营地点等信息。食品摊贩经登记后应在规定的区域及时段内经营,并在摊位明显位置张挂食品摊贩登记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保障经营食品安全。
有意向的食品摊贩请到镇政府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附:食品摊贩登记范围:1、包装食品;2、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3、现场制售食品
                            饶洋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1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赞5 踩
有棱有角的害处是,别人啃起你来十分方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社区首页| 家园首页| 群组首页|手机版|Archiver|关于我们| QQ

GMT+8, 2024-9-21 06:24 粤ICP备08022363号 粤公网安备 44512202000054号 www.raoke.net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12 Comsenz Inc. 值班电话:0768-8626153 手机:18933050310 QQ:6928802 饶平客家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